社会各界:
按照要求,县粮储中心对《平昌县超标粮油收购处置管理办法》(平昌府办发〔2021〕74号)《平昌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》(平昌府办函〔2022〕39号)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定,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站留言、电话、邮箱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,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。
联系电话:0827-62245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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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
2025年4月27日
县粮储中心对《平昌县超标粮油收购处置管理办法》(平昌府办发〔2021〕74号)《平昌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》(平昌府办函〔2022〕39号)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定,2025年4月27日在平昌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,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8日。现意见征求时间已结束,公示期间网站留言、电话、邮箱等均未收到有效建议。
平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
2025年5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