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号: | 20250606104733688 | 来信时间: | 2025-06-06 10: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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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咨询 | 姓名: | 罗**** |
内容: | 平昌县人民政府:我司与平昌畅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签订《平昌县2023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项目二标段合同》,合同价为人民币21513737.11元,约定无开工预付款、无材料预付款。我司为保障工程顺利进行,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义务。我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,于2024年8月15日组织施工。并在2024年10月完成首批工程,且在2025年1月13日完成首批工程的计量签证金额为10,575,695元。按合同约定应支付我司6,345,417元(60%),而业主仅在2025年1月28日支付100万用于民工工资,但民工工资通过监理、业主等部门实际调查得出结果为250万,在只支付100万的情况下,我司又通过民间借贷(借款月利率为3%)将剩余的150万民工工资支付完毕。后期我司多次向业主发函请求拨付剩余计量款,截至2025年6月业主仍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。因业主拒绝履行合同支付义务,给我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背负高昂的贷款利息,同时造成后续工程无法正常开展,严重影响我司的合法权益。我司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解决。并按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支付逾期利息以及贷款利息。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
   答复时间:2025-06-11 09:24
答复意见: 网友:你好!你的留言已收悉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 经核实,你公司(四川省西通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)与畅达公司于2024年8月签订该项目合同,畅达公司受限于资金压力至今未能支付你司剩余款项情况属实,对此我们深表歉意,并充分理解该欠款给你公司带来的困难。下步,我局将督促畅达公司制定具体支付计划,明确资金筹措路径并优先安排支付,力争推动该问题早日解决。感谢你的理解与支持! 平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
2025年6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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