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号: | 20250704200044204 | 来信时间: | 2025-07-04 20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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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咨询 | 姓名: | 唐**** |
内容: | 我本人和前妻,以及前几天书记徐良在2011年为村集体历届提留农税背帐,我本人是42万和1.5万,前妻是背的利息15万,徐良是15万。当时是我们刚好换届选举上任村委员,上届是邓开志会计退出,但当时邓开志会计也65岁了,时逢信用社主任李波要求我们村集体换人背负集体债务,我们村书记唐海平,村主任刘作江,在两委会上要求我们三个人来背负这么多的债务,我们也很顺利的在澌岸镇信用社办理了这些债务的背负。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对个人信用越来越严格,搞得我们无法用信用来贷款办一切事情,徐良买房还和他老婆办理了离婚,而我和前妻都背负了债务,什么都无法办理,找信用社调解他们就是要求我们来还款,致此搞得我家庭妻离子散,多年来找上级领导都无法解决,现特写信给我们县长解决此事,我会感激不尽!!!!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
   答复时间:2025-07-10 10:43
答复意见: 网友:你好!你的留言已收悉,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 经核实,你反映的情况属实。2013年4月11日,你个人在澌岸信用社贷款本金50000.00元,目前还有31881.64元未还清;2012年9月26日,你在信用社接转村级债务本金328000.00元,你前妻接转村级债务本金150000.00元,截至目前,两笔债务本金已由村委全部还清,下欠资金利息部分未偿还。下一步,我们将积极筹措资金,尽早解决下欠利息。 感谢你对澌岸镇团结村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的贡献!如有其他疑问,可来电向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咨询,联系电话:0827-8666399。 平昌县澌岸镇人民政府
2025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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