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落实国家、省、市、县教育专题会议精神,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管理,聚焦课堂改革,规范课堂教学行为,进一步推进“集体备课,推门听课,研讨评课”有效落地,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,特制定该实施意见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意识,促进学校重视常规教学管理,切实发挥课堂教学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过程中的主阵地作用,以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为突破口,通过集体备课、推门听课、研讨评课等方式,实现互学、互促,造就一支热爱教育、业务精良的专业化教师队伍,促进教育质量提升,办好人民满意教育。
二、实施办法
县教科局、学区督导站、学校(幼儿园)分层推进“集体备课,推门听课,研讨评课”活动立体实施,常态开展,长期坚持。
1.集体备课。学校(幼儿园)健全学科教研组,配齐配强教研组长。学科教研组以年级为单位成立集体备课小组,名师工作室成员或骨干教师担任组长。组长进行人员分工,明确集体备课内容和目标,确定中心发言人、主备人和主讲人,根据学校(幼儿园)教研计划,按“集体备课要求”(平教科体〔2022〕27号)开展教研活动。学校(幼儿园)定期对集体备课活动进行检查评价,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常规考核,激励教师积极参与集体备课,提高备课质量。
2.推门听课。县教科局结合“局长听课月”相关要求扎实开展“推门听课”活动。为保证真实地观察课堂,采取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,按“课表”随机直入课堂听课的方式,从教师的教学方法、教学内容、课堂组织、智慧平台运用等多方面,详细记录学生的学习过程和细节。各学区、各学校(幼儿园)在开展“推门听课”活动过程中,随时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师集体备课、听评课情况,包括教学常规管理、新课程实施、学科研究、课程课时管理、教师队伍建设以及学科资源建设等方面的工作,帮助学校提升整体办学水平。
3.研讨评课。局长每月听评课不少于1节;各学区挂联局领导每月听评课不少于2节;督导室、基教股、德卫艺股、职业教育股、教研室、电教馆、教仪站各成员每月听评课不少于3节;各学区教育督导站每人每月到辖区内各校听评课不少于4节;各校(园)长、分管教学工作的校(园)级和中层领导干部每周听评课不少于2节,任课教师按学校规定积极参加听评课活动。研讨评课采取现场评价与书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,主要突出课堂教学有效性、学生学习主体性、小组合作必要性、课堂练习实效性等方面的评议,还可以对教师的教学设计、教学语言、课堂管理、师生互动、作业设计、结构安排、知识密度及教学精气神等方面进行评价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制定方案。学校(幼儿园)每学期要制定切合本校(园)实际的“集体备课,推门听课,研讨评课”活动实施方案。校(园)长负责总体领导和协调,分管教学副校(园)长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统筹和推进,学科教研(备课)组长带领本学科教师积极投入“集体备课”,常态迎接“推门听课”,广泛参与“研讨评课”活动。
2.抓好落实。县教科局、学区督导站组织人员采取不定时间、不打招呼,随机进入学校(幼儿园)和班级,督查集体备课,开展“推门听课”,进行研讨评课。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督查和听评课,也不得采取变通的方法,调换教学内容。督查人员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,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教学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3.通报问效。各学校(幼儿园)每月通报一次本单位干部(教师)集体备课、推门听课、研讨评课情况。县教科局将不定期通报机关股室,教育督导室、督导站,教研室、电教馆、教仪站,学校(幼儿园)干部(教师)的听评课情况。此项活动纳入教师个人师德师风、年度考核和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,被通报批评的人员每人次扣所在单位0.1分,被通报批评的单位每次扣0.2分。